增值税覆盖电信业 运营商利润最高恐降25%
河北网 肖华 3月6日综合报道
尽管中国内地在2014年迎来4G元年,但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运营商的日子恐怕不太好过。
财政部周三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称,争取今年4月1日启动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即由原来的营业税征收改为增值税征收。部分分析师表示,税收试点改革后三大运营商税负或有所增加。
目前国内电信业缴纳营业税时税率是3%,改为增值税后,目前税率尚未确定,但有消息称,电信业增值税率有可能定为11%左右,而非运营商所期望的6%。
《华尔街日报》引述Bernstein分析师称,征收增值税后,假如11%的增值税替换3%的营业税。中国移动()未来一年净利润最高或下降7%,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净利润或最高下降25%。
分析人士说,由于税率的变化以及设备成本和人员工资等开支是否适用课税减免的变化,这一最新的税制改革可能打击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业绩。
虽然“营改增”税率改革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北京等12省市营改增试点全年减税426.3亿元。2013年,进一步扩围后的营改增共为企业减轻税负约1400亿元。两年超过1800亿元的减税规模。但同样存在部分行业在“营改增”试点后税负“不降反升”的情况,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行业营收结构复杂,对上游进项的折扣统计困难等。
而电信业由于涉及到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软件、数据增值业务等多种业务形态,以及复杂的套餐、话费赠送和存费送手机等活动,更加难于统计。
部分专家表示,可以考虑对电信业务增值税进行拆分处理,增值电信服务跟信息技术服务比较接近,或可采用6%的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因为有设备投入、维护等成本,进项比较多,容易统计折扣,可适用11%税率。但目前尚未有来自官方的最终消息。
除了“营改增”可能给运营商带来税负增长之外,政府最近出台的种种举措,包括推动降低资费,开展虚拟运营商业务等,也给国内电信运营商带来新的挑战。
目前工信部已经向19家企业发放了虚拟运营商牌照,允许它们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此举被视作中国电信业改革的一个里程碑项目。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河北新闻
- 地区新闻
- 娱乐新闻